李银河:声援耽美网站(男同性恋动漫)作者
最近看到某地警方拘捕耽美网站作者的事情,觉得这事错得离谱,不得不出来说几句: 首先,耽美是一种少数人的特殊爱好。这个概念是从日本传来的,一般是指一批爱欣赏男同性恋恋情(多为动漫作品)的女性。这批女性自称“腐女”,“腐”在日文中是“无可救药”之意,是指这批女性无可救药地陷入对男同性恋恋情的欣赏和热爱之中。这些女性本身并不是同性恋者,她们爱的是异性。但是她们为什么会欣赏男同性恋的恋情呢?的确有点奇怪,但是奇怪并不能构成将她们逮捕处刑的理由。我分析,这种喜好的形成原因有好多种: 一、喜欢漂亮男生——这是青春少女最自然最无可非议的倾向; 二、不希望自己喜欢的漂亮男生去爱上别的女孩而不是自己,于是只能容忍他们爱上别的男孩,如果他们只爱男孩,就没有一个女孩能得到他们的爱; 三、爱这些漂亮男生,却不能得到他们的性,因为他们的性指向男生,不指向女生——腐女往往有性规范方面非常保守的家教,有反性禁欲倾向,至少是不能放荡的,而爱一个同性恋的男生就是一种非性的爱,因为他们是不会跟女孩发生性行为的; 四、只想沉浸在爱情中,不想结婚——男同性恋男孩绝对不可能成为结婚对象,可以单纯地欣赏他们的爱情。 总之,无论耽美倾向是如何形成的,无论腐女们的爱好有多么奇特,都没有理由受到歧视,就像同性恋不应当受到歧视一样,就像左撇子不应当受到歧视一样,就像一个喜欢某种类型的书籍影视作品的人
首先,耽美是一种少数人的特殊爱好。这个概念是从日本传来的,一般是指一批爱欣赏男同性恋恋情(多为动漫作品)的女性。这批女性自称“腐女”,“腐”在日文中是“无可救药”之意,是指这批女性无可救药地陷入对男同性恋恋情的欣赏和热爱之中。这些女性本身并不是同性恋者,她们爱的是异性。但是她们为什么会欣赏男同性恋的恋情呢?的确有点奇怪,但是奇怪并不能构成将她们逮捕处刑的理由。
我分析,这种喜好的形成原因有好多种:
一、喜欢漂亮男生——这是青春少女最自然最无可非议的倾向;
不应当受到歧视一样。 其次,警方的拘捕行动依据的是目前刑法中关于淫秽品的条款。而这个淫秽品法在当今世界已经是一条活着的恐龙:世界各国几乎都没有淫秽品法了,这是一个仅仅属于欧洲中世纪和中国文化革命时期道德标准的过时的法律。 在那个时期,性被视为罪恶,淫秽品则是这种罪恶的一种丑恶表达形式,必须严加禁止,彻底清除。制作和传播淫秽品的人根据这个法律要被逮捕判刑,就在1980-1990年代,我国还有被判死刑的案例:“全市从去年初至今年9月底,共收缴违禁书刊50万册,今年头9个月收缴非法录音带、录像带、激光唱盘6万多件;查处‘制黄’、‘贩黄’和非法出版活动80余起,收容审查、逮捕100余人,结案判刑30余人,其中被判死刑1人,死缓2人,无期徒刑1人。”(赵兴林:严格依法管理文化市场北京“扫黄”“打非”取得阶段性成果,《人民日报》1994.11.7)在西欧北美国家,淫秽品的制造传播业年产值动辄十亿百亿美元,如果都按中国标准,得枪毙多少人哪。所以说,这种判决实属骇人听闻。对网路色情出版者的判刑已经没这么重了,前不久北京一个判例只有四个月拘役。但是即使判刑再轻,也仍是骇人听闻的判决,因为在21世纪,因言论判罪已经属于严重的违反人权的举措了。 第三,按照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原则,淫秽品法中与宪法冲突的条文应当服从宪法。按照这个原则,我们或者应当取消淫秽品法,或者取消宪法中关于言论自由
二、不希望自己喜欢的漂亮男生去爱上别的女孩而不是自己,于是只能容忍他们爱上别的男孩,如果他们只爱男孩,就没有一个女孩能得到他们的爱;
三、爱这些漂亮男生,却不能得到他们的性,因为他们的性指向男生,不指向女生——腐女往往有性规范方面非常保守的家教,有反性禁欲倾向,至少是不能放荡的,而爱一个同性恋的男生就是一种非性的爱,因为他们是不会跟女孩发生性行为的;
四、只想沉浸在爱情中,不想结婚——男同性恋男孩绝对不可能成为结婚对象,可以单纯地欣赏他们的爱情。
不应当受到歧视一样。 其次,警方的拘捕行动依据的是目前刑法中关于淫秽品的条款。而这个淫秽品法在当今世界已经是一条活着的恐龙:世界各国几乎都没有淫秽品法了,这是一个仅仅属于欧洲中世纪和中国文化革命时期道德标准的过时的法律。 在那个时期,性被视为罪恶,淫秽品则是这种罪恶的一种丑恶表达形式,必须严加禁止,彻底清除。制作和传播淫秽品的人根据这个法律要被逮捕判刑,就在1980-1990年代,我国还有被判死刑的案例:“全市从去年初至今年9月底,共收缴违禁书刊50万册,今年头9个月收缴非法录音带、录像带、激光唱盘6万多件;查处‘制黄’、‘贩黄’和非法出版活动80余起,收容审查、逮捕100余人,结案判刑30余人,其中被判死刑1人,死缓2人,无期徒刑1人。”(赵兴林:严格依法管理文化市场北京“扫黄”“打非”取得阶段性成果,《人民日报》1994.11.7)在西欧北美国家,淫秽品的制造传播业年产值动辄十亿百亿美元,如果都按中国标准,得枪毙多少人哪。所以说,这种判决实属骇人听闻。对网路色情出版者的判刑已经没这么重了,前不久北京一个判例只有四个月拘役。但是即使判刑再轻,也仍是骇人听闻的判决,因为在21世纪,因言论判罪已经属于严重的违反人权的举措了。 第三,按照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原则,淫秽品法中与宪法冲突的条文应当服从宪法。按照这个原则,我们或者应当取消淫秽品法,或者取消宪法中关于言论自由
总之,无论耽美倾向是如何形成的,无论腐女们的爱好有多么奇特,都没有理由受到歧视,就像同性恋不应当受到歧视一样,就像左撇子不应当受到歧视一样,就像一个喜欢某种类型的书籍影视作品的人不应当受到歧视一样。
其次,警方的拘捕行动依据的是目前刑法中关于淫秽品的条款。而这个淫秽品法在当今世界已经是一条活着的恐龙:世界各国几乎都没有淫秽品法了,这是一个仅仅属于欧洲中世纪和中国文化革命时期道德标准的过时的法律。
在那个时期,性被视为罪恶,淫秽品则是这种罪恶的一种丑恶表达形式,必须严加禁止,彻底清除。制作和传播淫秽品的人根据这个法律要被逮捕判刑,就在1980-1990年代,我国还有被判死刑的案例:“全市从去年初至今年9月底,共收缴违禁书刊50万册,今年头9个月收缴非法录音带、录像带、激光唱盘6万多件;查处‘制黄’、‘贩黄’和非法出版活动80余起,收容审查、逮捕100余人,结案判刑30余人,其中被判死刑1人,死缓2人,无期徒刑1人。”(赵兴林:严格依法管理文化市场 北京“扫黄”“打非”取得阶段性成果,《人民日报》1994.11.7)在西欧北美国家,淫秽品的制造传播业年产值动辄十亿百亿美元,如果都按中国标准,得枪毙多少人哪。所以说,这种判决实属骇人听闻。对网路色情出版者的判刑已经没这么重了,前不久北京一个判例只有四个月拘役。但是即使判刑再轻,也仍是骇人听闻的判决,因为在21世纪,因言论判罪已经属于严重的违反人权的举措了。就是不可以把法律当儿戏,不认真执行。因为淫秽品是言论,是人类想象力的产物,它不是行动,这样它就有受到宪法中关于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条款保护的权利,不可以被违宪的判刑。中国过去有把宪法当儿戏的时代,那就是文化大革命,国家主席刘少奇都可以被违宪地搞死。我们难道还要重蹈覆辙吗? 最后,淫秽品的消费是成年人的权利,一个根本的原因是,性活动本身并不是伤害人的,淫秽品不过是性的文字或影像的表达,它也并不是伤害人的。世界各国的扫黄举措只不过是做到禁止青少年消费淫秽品的程度,绝不会剥夺成年人消费淫秽品的权利。淫秽品消费也是公民人权的一项内容。因此我们应当声援耽美网站被捕的作者,阻止对她们的判刑,并进一步争取彻底取消淫秽品法,以维护中国成年公民消费淫秽品的权利。
第三,按照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原则,淫秽品法中与宪法冲突的条文应当服从宪法。按照这个原则,我们或者应当取消淫秽品法,或者取消宪法中关于言论自由的条款,就是不可以把法律当儿戏,不认真执行。因为淫秽品是言论,是人类想象力的产物,它不是行动,这样它就有受到宪法中关于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条款保护的权利,不可以被违宪的判刑。中国过去有把宪法当儿戏的时代,那就是文化大革命,国家主席刘少奇都可以被违宪地搞死。我们难道还要重蹈覆辙吗?
最后,淫秽品的消费是成年人的权利,一个根本的原因是,性活动本身并不是伤害人的,淫秽品不过是性的文字或影像的表达,它也并不是伤害人的。世界各国的扫黄举措只不过是做到禁止青少年消费淫秽品的程度,绝不会剥夺成年人消费淫秽品的权利。淫秽品消费也是公民人权的一项内容。因此我们应当声援耽美网站被捕的作者,阻止对她们的判刑,并进一步争取彻底取消淫秽品法,以维护中国成年公民消费淫秽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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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和BL
BL就是同性恋吗?
Boy’s Love 是指男孩子间的爱,也称为少年爱。而兄弟恋仅是BL漫画小说的一个小分类项目,BL一般是指男孩和男孩之间或是男人和男孩之间的恋情。与GAY不同,这个群体大多是纯爱,一般比较纯情,虽然也有肉体接触,但是这相对于GAY依旧是更为理想化。相对于BL,GAY中也不乏动画一般的花样男子,幻想归幻想,在感情上、现实上BL动画目前的发展还是不够完善的。
耽美和BL有什么区别?
BL的确是耽美一个很重要很主要的流派,很多时候两者甚至都可以换用。但耽美还包括武侠、玄幻、悬疑推理,近代历史……实际上一切可以给读者一种纯粹美享受的东西都是耽美的题材。因此BL只是属于耽美的一部分。而将文或图用词句或画笔描绘得极为美丽,到达了唯美的境界,就叫耽美。以下用一段句子来做说明—— ×.普通写法:他喝着冰凉的啤酒,却不小心从大开的嘴里流了些酒出来,他连忙伸出舌头舔了舔。 ×.耽美写法:他喝着冰凉的澄色液体,却不小心从他半张的薄唇间溢出几丝残汁,他微吐出红舌意犹未尽地舔着。
注:耽美并不只适用于BL,一般向也可,是几世纪前唯美主义的通称,但到了现在从日本传到台湾之后大家似乎都将它当成了BL的代称了,其实在日本JUNE才是BL的代称,和汉字的耽美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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