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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恋爱交友 再强迫卖淫

2012/8/30 11:46:18 ChinaSexQ.com 发表评论 评论小图标 浏览: 来源:搜狐 举报
内容摘要:以交朋友、谈恋爱为名诱骗年轻女子,发生关系后以暴力殴打、非法拘禁等手段强迫其卖淫。近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团伙作案的强迫卖淫案件,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杨某等6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十四年六个月不等。

 

  以交朋友、谈恋爱为名诱骗年轻女子,发生关系后以暴力殴打、非法拘禁等手段强迫其卖淫。近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团伙作案的强迫卖淫案件,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杨某等6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十四年六个月不等。)

  2010年7月至12月间,以31岁的湖北籍男子杨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强迫并控制至少4名女子在番禺卖淫。

  他们选择对外来务工、社会经验不足的年轻女子下手,以交朋友、谈恋爱为名,利用请吃饭、娱乐、送礼物等手段麻痹、诱骗受害女子。待取得受害女子信任后,“男朋友”便要求与受害女子发生性关系,其后凶性毕露,强迫被害人卖淫。被害人若不从,他们就用铁水管、皮带等工具暴力相向,非法拘禁被害人,并以伤害家人、散播信息毁坏名誉等为由要挟对方。)

  番禺区法院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杨某十四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其余团伙成员也分别获刑五年六个月以上。


 



责任编辑:小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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