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组织"女性性工作者"接受预防性病教育
给她们,给她们留下联系电话,表示需要帮助随时联络。
几天来,这个给“小姐”办的学习班成了市民们热议的话题。
市民:这不是允许色情服务了吗?“现在都开始给‘小姐’公开搞培训了,这不是承认色情服务吗?中国法律严格禁止卖淫嫖娼,公安机关整天地‘扫黄’,可是疾控部门的这种做法说白了不就是在保护她们吗?教授她们如何在进行违法活动中,让自己不受伤害,保护她们的身体健康,这是对违法行为的默许!”市民黄女士对此事表示不能接受,她说出了不少市民的疑惑。
更多的市民对“小姐”从地下状态堂而皇之地走到公开场合,由此引发社会价值观的转变,表示出担忧。市民王先生说,给“小姐”搞培训实质上是让见不得光的事情公开了,这不是“变暗为明”了吗?这种做法会不会助长不良社会风气?
也有很多市民对此表示可以理解。他们认为,既然“小姐”这个群体存在,而且禁而不绝,不如直接面对,采用输导、防治的方式,这样做尽管会不可避免地引起一些人思想上的不通,但却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体现政府对待社会敏感问题的实事求是态度,也是人性化的举措。
这次活动感触最深的也许要数那些在娱乐场所从事服务的“小姐”们。一名“小姐”表示,以前从没想过艾滋病离自己那么近,更不用说什么“自我保护”了,她很感谢有关部门组织这样的讲座。“冒风险”带领“小姐”来参加这次活动的某娱乐场所经营者表示,如果搞这样的宣教活动与“扫黄”无关,他愿意再参加。疾控部门:向CSW传授防艾知识,是疾控工作重点“艾滋病对人类社会的危害众所周知,而CSW又正是感染、传播这一疾病的高危人群,如果弃她们不管,说得严重些那是‘祸国殃民’。”市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所所长温迎春如是说。“对于‘小姐’的打击无可厚非,如果真的能让这个群体消失那也是我们疾控部门最高兴的一件事,但是事与愿违,这个群体是客观存在的,只要她们存在,我们就必须承担起宣教的职责。”
其实早在今年6月9日,温迎春他们就在五常市成功地举办了第一次“小姐学习班”,向当地的“小姐”们讲授预防性病、艾滋病的知识,传授使用安全套的重要意义和正确方式。温迎春说,“想把这些‘小姐’组织到一起谈何容易,人家也不敢来呀。你说宣传健康知识,可活动没搞之前,相当一部分‘小姐’是根本认识不到的。她们想的就是一个问题———安全。”据了解,在五常市当地疾控部门的多方协调下,甚至是动用了政府对娱乐场所的管理权利,才好说歹说地凑出了50人。当天来参加活动,很多“小姐”是在“老板”的护送下来的,她们全都心里没底,都不知道会出现什么状况。直到活动正式开始,才放下心来。事后,好几个娱乐场所的老板主动找到温迎春,表示以后再有这样的活动,就直接找他们联系,保证带着旗下的“小姐”来。在“小姐学习班上”,讲授知识只是一小部分内容,互动的问答、演示让活动气氛非常融洽。
有了成功经验之后,市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于6月28日,在木兰县再次试点,举办了第二次“小姐学习班”。“让我们和参加活动的‘小姐’都非常感动的是木兰县主管此项工作的副县长全程参加了活动,还和‘小姐’们一起合影。”
11日在香坊区举办的这次“CSW同伴教育活动”是在哈尔滨市市区内的第一次,所谓“同伴教育活动”就是让“小姐告诉小姐”。现在接受了疾控部门相关知识培训的“小姐”一共有180多人,她们只是这个高危人群中的180个“点”,如果她们每个人都能向她们的5名同伴传授相关知识,同伴再向同伴传授,就在CSW群体里形成了预防艾滋病的“面”,这就是“小姐学习班”的真正意义。温迎春称,这种“防艾”的宣传教育活动,疾控部门还会在其他区、县继续进行。警方:扫黄防艾,两手都要硬!对于给“小姐”办班学习的举动,警界反应最为强烈。一向是在“地下”活动的“小姐”,“脑门上贴着标签”地公开身份,而警方却又无法对其进行“打击”,这令公安机关心里“很不舒服”。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于防艾,警方一直都是大力支持,这是关乎全民族、全人类的大事。事实上公安机关在抓到卖淫女后,首先就要对她们进行强制的身体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性病、艾滋病,如果有病,必须强制治疗。警方这种做法就是“扫黄”与“防艾”的一体化。但是疾控部门的这种给“小姐办班”的防艾宣传方式,让警方不能认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领导表示,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但对这种公开搞讲座的“创新”方式很难接受,他希望疾控部门应该把握好“度”。
据了解,哈尔滨市疾控部门采取的这种防艾宣传形势,是汲取了国外的成功经验的,但是对此警方持否定态度,毕竟国情不同,适合国外的成功做法,未必在国内就一定畅通,“拿来”之时必须甄选。
警方表示:“小姐”公开身份接受培训,绝不证明她们的身份和所从事的职业就是合法化了,公安机关认同防艾宣传的积极意义,绝不代表打击卖淫嫖娼的力度会减弱,扫黄和防艾是两回事,两手都要硬。如何解决两难问题?面临艾滋病传播的严峻形势,政府卫生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是职责所在,但是打击卖淫嫖娼和吸毒,又是公安部门的法定职责。这一矛盾,卫生与公安部门应如何协调?在南方某城市曾发生过卫生部门在对吸毒人员进行干预时,警察突然闯进来把他们带走的事件。这是一个法律尴尬。
对此,市疾病控制中心有关人士表示,他们在实施高危行为干预工作中要得到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处理好干预与打击违法犯罪的关系。工作中要向干预对象交待相关法律法规,对干预对象的违法犯罪活动不予纵容。
“卫生部门在关怀CSW时掌握的情况是否要向公安部门举报?一旦举报了,干预工作还怎么做?公安机关得知容留、组织色情服务的娱乐场所老板带着‘小姐’来上课,是否应该出手打击?打击了,卫生部门的干预怎么做?除非公安部和卫生部联合推出具体的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并在中央的整体协调、统一领导下实施,否则这个方案就是一纸空文。”一位法律工作者这样认为。
关于 性工作者  的资讯
- 性爱机器人未来可能取代性工作者或伴侣2016/09/12
- 性学教授潘绥铭被处分退休,曾访谈千余性工作者2014/10/29
- 一名性工作者的独白:安全套自主权在男人手里2013/11/26
- 组图:盘点世界各国性工作者的另类新规2013/01/06
- 性工作者:顾客都爱干什么?(图)2012/07/11
- 数万性工作者“入侵”欧洲杯 波兰免费发避孕套2012/06/18
- 视频:性工作者成公益志愿者 在街头派发安全套2012/04/23
- 深圳将在性工作者中建立防艾滋病志愿者队伍2009/12/01
- 四川:一半女性性工作者用套2006/10/11
- 南京:性工作者查到性病一律收容2006/09/27